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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城乡合作医疗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 日期:2010-12-10 访问次数:1011

广大市民朋友:

 

 

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,它是通过政府投入、组织、引导城乡居民互助共济,抵御大病风险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。我市2004年开始试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截止今年10月底已经有326.36万人次参加合作医疗,享受补偿319.24万人次,补偿金额达到3.71亿元,为我市缓解农民“因病致贫,因病返贫”起到积极的作用。参合群众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当场可以得到报销,同时还可享受2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

2011年我市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,其中个人出资120元,财政补助260元。2010年11月12日2010年12月10日完成缴费,享受报销时间: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。凡户籍在瑞安市的城乡居民(未享受公费医疗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)均为参合对象,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合,居住在瑞安一年以上的新瑞安人亦可在暂居地缴费参合。免费参合对象为:城乡五保户,低保家庭,重点优抚对象,“三老”人员,革命烈士的配偶、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,革命伤残军人,有残疾证的残疾人,低收入户及珊溪水库移民。

2011年报销政策:(1)大幅度提高住院报销比例。市人民医院、中医院及市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其可报金额的65%报销、市外医院住院按其可报金额的50%报销、市内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按其可报金额的80%报销;住院年封顶额从2010年的每人6万元提至每人8万元,连续参合每年增加2000元,最高9万元。(2)普通门诊每人一年限额优惠从2010年的200元提高至300元,乡镇卫生院及中心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站)门诊报销40%,地段医院门诊报销25%。(3)0-18周岁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市内医疗机构按其可报金额的80%报销,市外医院按其可报金额的60%报销,当年封顶额同成人。(4)特种病病种增加至10种,在2010年原有8个病种基础上(恶性肿瘤、糖尿病、精神分裂症、慢性肾衰透析、器官移植后的后续治疗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癫痫伴发的精神障碍和肺结核辅助治疗)再增加“血友病”、和“再生障碍性贫血”2个病种,补偿比例为40%,全年每人报销最高限额从2010年的每人6000元提高至每人10000元。(5)继续把正常分娩纳入报销范围,每人最高报销500元。

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是惠及千家万户、造福广大群众的大好事,也是各级政府赋予群众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,广大市民应珍惜这个权利和义务,切莫错失良机。热切希望各位市民踊跃和自觉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,给您和家人一份放心,给社会和他人一片爱心。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、家庭幸福!(咨询电话:65068709  65812820) 

 

 

 

瑞安市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一〇年十一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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